市工商局:多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5-08-24 16:52
今年来,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来,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方面构建强化责任主体网络。市工商局党组适应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优化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结构,推进主体责任网格化,形成横向遍及机关各科室、纵向直达各直属区分局和基层工商所的主体责任网络,对14个机关科室、1个直属机构、4个派出分局、16个工商所、346名工商干部实现全面覆盖。此外,印发《泉州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各科(股)室配备一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协助科(股)室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及时报送反馈所在科(股)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另一方面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根据《泉州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市工商局党组出台了《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制度明确责任,为问责提供“标尺”。《办法》明确党组在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队伍监管、执纪领导、示范表率等6个方面的责任内容,明确“双报告”制度、述职(责)述廉制度、干部约谈制度、诫勉谈话函询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5项制度,确保问责有章可循。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