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目标管理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聚集主业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8-20 16:47
今年以来,晋江市纪委进一步完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督促指导其准确站位,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晋江市纪委进一步完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督促指导其准确站位,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考评办法就像一本指南,让我们对‘三转’有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认识。”晋江市青阳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蔡建东说道,“对照考评指标体系,就能知道我们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对照具体评分标准,就能知道我们和任务目标还有多少差距。”

今年初,该市纪委以1号文件下发了《2015年度乡镇纪委和市直纪检组(监察室)规范化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围绕“三转”要求,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不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工作和监督执纪问责具体业务工作,突出《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

此外,该市纪委还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日常指导,通过综合业务培训、挂钩联系、走访调研、定期汇报,以及案件协审、复杂信访件办理全程跟踪等方式,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认清主责主业、做好主责主业。同时,通过定期考评,将考评结果以文件、会议等形式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对在年度考评中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向市纪委常委会说明原因;年度考评连续排名后列的,建议市委对该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务予以调整。

通过目标管理,该市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做到了责任清、方向明、有作为。今年1至7月,全市镇(街道)纪(工)委和市直纪检组自行受理信访举报45件,完成交办信访件122件,自办案件49件。

【责任编辑: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