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7-01 09:48
6月30日,南安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力度,6月30日,南安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经查,南安市体育学校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多次虚开采购物资发票,套取资金用于报支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教职工补贴和超标准接待费用。南安市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杨再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该校总务处主任(兼学校出纳)陈新友记过处分,给予该校总务处副主任(兼食堂采购)戴培春撤职处分;责令南安市教育局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并对市体育学校食堂资金开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没收市体育学校违规发放的补贴上缴国库。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