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泉州市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研究制定《泉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发2014年、2015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要点,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据悉,市纪委是省纪委确定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泉州市以此为契机,选择洛江区、晋江市、德化县和市公安局纪委进行试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路子,同时,以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同时,泉州市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市纪委机关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70%以上的人员编制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撤并3个、新设8个市直派驻机构。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市效能办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市纪委、监察局承担的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相关职能以及机构、编制等整体划转市政府办公室。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和兼职进行规范,明确要求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其他工作。全面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行文发布执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分别保留或继续参与8-9个议事协调机构,均未超出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