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科长的“大胃口”
来源:永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6-08 09:25
永安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原科长伍开宝腐败案剖析。

    ——永安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原科长伍开宝腐败案剖析

    他是福建省永安市一名事业编制的股级干部,虽职位低微,却掌握着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生杀大权。在2002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他通过玩弄权术,多次违法收受他人及相关企业的款物共计68.81万元,可谓是小科长“大胃口”。

    他是一名环保领域的专家,本该发挥技术优势维护好永安市的一域蓝天碧水,成就“环保卫士”的一份荣耀。可他却唯利是图,把技术当作“摇钱树”、权力当成“聚宝盆”,最终撑破了自己的“胃口”,付出了沉重代价。

    他就是福建省永安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原科长伍开宝。

    顺藤摸瓜 小科长因罪获刑

    2013年4月,福建省纪委在调查一起涉腐案件时,得到一条意外线索——某公司董事长翁某称在2007年—2009年9月,违反国家规定,支付永安市环保局审批科科长伍开宝“挂证”费,共7.5万元。省纪委决定顺藤摸瓜,对该线索展开深入调查。

    2013年8月2日,线索被移送至三明市纪委。三明市纪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办案力量对此案进行调查。通过外围了解,伍开宝在永安市工作居住多年,关系网较为复杂。为使案件调查不受干扰,调查组将办案地点定在了大田县纪委办案点。

    经过初查,伍开宝在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为进一步查清伍开宝其他违纪问题,三明市纪委决定对伍开宝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8月13日对其采取了“两规”措施。同时商请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查清伍开宝的违法事实。随着案件查办的层层深入,一个小科长的“大胃口”渐渐浮出了水面。

    1962年出生的伍开宝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传奇人生。1986年大学毕业后,和大多数人一样怀揣着一份工作的热情,走上了三明市啤酒厂化验室的工作岗位。1989年,他调到了永安市环保局。凭着不错的能力和踏实肯干,伍开宝逐渐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职务不断攀升。不仅在1994年入了党,还在2002年10月被任命为永安市环保局管理科科长。职位虽小,权力却大,这是一个可以一展抱负、成就功名的岗位,但也是一个令人艳羡、使人堕落的“肥差”。遗憾的是,伍开宝就是在这“肥差”上渐渐失去了党性修养,一步步走向了欲望的深渊。

    2014年5月7日,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伍开宝受贿案作出刑事判决:伍开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2万元;对其退出的赃款人民币56.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年7月、8月,永安市环保局、中共永安市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伍开宝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

    借“壳”生“蛋” 他的“胃口”不设防

    欲望的“胃口”一旦打开,贪欲就会如同疯狂的“巨鳄”一样吞噬人的灵魂……

    2006年,伍开宝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国家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顺利拿到了“资格”证书。“这可是一棵‘摇钱树’啊!只要找到挂靠的公司,按照市场价每年能有2—3万的额外收入,也不枉我考得这么幸苦了”,伍开宝打起了这本证的主意。“可是这种证在人不在的挂靠是违反规定的”,伍开宝起初也曾有过顾虑。但在利益面前,他又给自己壮胆:“全国都是这么做的,只要没人说谁能知道?况且这是自己努力换来的,一没偷二没抢,大不了吊销资格证就是了。”2007年4月,他将证书挂靠在某环保科技公司,但该公司始终未能与他确定挂证费用,又暂时没有其它公司可挂,他有点急了。

    此后不久,因一次工作机会,伍开宝认识了福建某公司董事长翁某后来往渐密。翁某提出将伍开宝的资格证挂靠在他的公司,这场“及时雨”正合了伍开宝的意,于是他立即表示了同意。同年11月,伍开宝前往福州办理转挂手续,翁某找到其住所,明确了挂证费为每年2.5万元,并将当年的挂证费2.5万元装在信封袋交给了伍开宝。伍开宝觉得自己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没有拒绝就收下了。

    正是这一次的“开胃菜”,撑开了伍开宝的“胃口”,而他却毫不设防。

    “我在想,人家白白给你钱,难道不要帮人家做点事吗?”(摘自伍开宝自述材料)伍开宝倒是个“明白人”,不但思想不设防,还能化被动为主动,先想着“知恩图报”了。

    于是,在2007年至2013年间,伍开宝利用职务便利,越权将24家企业的环评项目介绍给了翁某,使翁某获取了丰厚的利润,而身为商人的翁某自然懂得如何“投桃报李”。除了支付三年的“挂证”费共7.5万元外,翁某还在2008至2013年的春节期间分六次送给伍开宝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1万元。其中,2011年的春节期间,翁某以补偿伍开宝被举报而吊销环评证损失的名义,一次性送给伍开宝人民币10万元。伍开宝对“老熟人”翁某心照不宣,所谓感谢费也好、补偿费也罢都习以为常纷纷笑纳,并将所得款用于日常开支。

    来者不拒 把权力当成“聚宝盆”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不是环境管理科的科长,有人会送钱给我吗?我想,肯定不会。企业送钱给我,肯定是看上了我的权力,为了办事方便、快捷,否则,白白送钱给我干嘛?”(摘自伍开宝自述材料)

    “在接受企业的礼金时,自认为隐蔽,没有他人知道,心存侥幸。所以,错误越犯越严重。”(摘自伍开宝自述材料)

    这就是伍开宝的权钱观,权为钱所谋,钱为权而生。也正是这样“掩耳盗铃”式的侥幸心理,使他一错再错,把权力当成了自家的“聚宝盆”。

    2009年,伍开宝在工作中认识了来永安实习的在读研究生余某。时隔几年后,余某在厦门成立了一家环评公司,并在永安开展环评业务。2011年10月的一天,余某找到在三明开会的伍开宝。在伍开宝住处闲聊时,余某诉苦道:“现在环评很难做,竞争激烈,钱又不好拿”,然后在离开房间时将一个装有3万元人民币的塑料袋放在桌上,说是对他曾经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伍开宝心领神会没有拒绝。拿人钱财,为人解忧,而自己唯一能为人解忧的就是手上的权力。于是,在2011年至2013年间,伍开宝将14家企业的环评项目介绍给了余某。获利后的余某当然没有忘记给他带来利益的伍开宝,分别于2012年、2013年春节期间送来了2万元和1万元的感谢费,伍开宝一一收入囊中,对他来说收这些钱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这也是一种受贿行为,与党的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等一系列规定是相违背的。现在想来,实在后悔。”(摘自伍开宝检讨书)伍开宝在对收受余某贿赂进行检讨时这样说道。

    只可惜他的“悔悟”是在案发之后才姗姗来迟。在他交代的整个违纪违法过程中,我们丝毫没有感受到他的“悔悟”,反而是他收受财物的“来者不拒”。

    经过调查核实,伍开宝除了接受翁某和余某的贿赂之外,较大笔的还有周某的人民币5万元、罗某的4万元、张某的3万元,以及其余20位企业主和公司为了与他搞好关系而送的数额不等的现金及购物卡、代用券。在其担任环境管理科科长至案发的10年间,违规、违纪、违法收受的各种名义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8.81万元,伍开宝皆是来者不拒并在工作中为相关企业大开“方便”之门。

    “胃口”再大,终有撑破之时;条条罪状,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再令人感动的“悔悟”,也抵消不了他将为此付出的沉重代价。

    编后

    伍开宝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贤惠,退休在家;女儿业已长大成人,现是一名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律师;党和国家曾经交给了他一份光荣的职责,成为一名“环保卫士”,再过几年就可功成圆满,享受幸福晚年,还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继续为环保事业建言献策,而如今却身陷囹圄,令人惋惜。是什么使他输掉了本该圆满的人生棋局呢?

    首先是反腐意识薄弱。自从担任管理科科长到案发的十年间,伍开宝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达68.81万元。每年除了工资收入之外还享受着一份高于2倍工资的“额外收入”,他不但不思其害,反而“习以为常”。在第一次收到的2.5万元的“挂证”费时,不但不心存警惕,反而认为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可见其反腐意识是何其薄弱,甚至是荡然无存。反观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艳羡这样 “肥差”的人还不在少数,不是想着为人民服务,而是想着努力为人民币服务。被欲望遮住的双眼,看不到背后失去自由、家庭破碎的悲惨结局,殊不知“金钱虽可贵,自由价更高”。

    其次是职业道德缺失。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不负责任的唯利是图。“只要有钱赚,良心靠边站”成了这类人的座右铭,于是有了今日的食品、生产、医药等一系列安全问题。本案中的伍开宝,在2006年考试取得了通过率仅6%左右的“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成为永安在环保领域的专家,实在难能可贵。本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维护一域蓝天碧水,成就自己“环保卫士”的功名,可他却背道而驰,把自己的技术当作牟利的工具,发财的“摇钱树”,把职业道德的缺失体现得淋漓尽致。

    最后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伍开宝作为环保方面的专家,党和政府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交在他的手中,自然体现的是对他的信任。但在一些领域特别是工程领域,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与这些掌握了实权的“小科长”们搞好关系,暗中“投怀送抱”,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制约,仅靠个人的反腐意识与道德操守就难以抵御“糖衣炮弹”的侵袭。正是因为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使得类似伍开宝这样的小科长产生了“掩耳盗铃”式的侥幸心理,认为没人知道,用伍开宝自己的话说:收了钱,办了事,心安理得,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却被抛在了脑后。因此,建立完善的“不能腐”、 “不敢腐”机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促进有权的干部思想上“不想腐”的形成,才是防止腐败的有效解决之道。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