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纪委监察局深化“三转”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4-17 10:37
上级纪委“三转”要求,转职能抓主业,及时调整优化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应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上级纪委“三转”要求,转职能抓主业,及时调整优化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应对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深化“三转”,集中精力抓主业

    1、完成对自身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两轮清理,从218个精简到8个,精简率96.3%。同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将区效能办及相关职责整体划转给区政府办。

    2、完成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自查和规范调整,共清理纠正21人,涉及其他业务工作项目48个,明确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3、在未启动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之前,先行理顺调整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执纪监督上来,整合党风室(纠风办)、执法监察室职责对应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依托纪检监察室整合充实人员成立3个案件检查小组,依托办公室对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和监察综合等职责。

    4、调整健全纪检监察网格化管理,按照乡镇纪委与派驻纪检组合理搭配、职能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原有8个网格室调整为6个,监督检查范围包括尚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所有乡镇和党政机关,每个网格室确定一个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组作为牵头单位,分别由1名委局领导挂钩联系,3个案件检查小组各分别对应负责联系2个网格室,履行监督检查、交叉互检、联合办案等职责。2014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1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6人,共涉及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自办案件同比增长61.1%。

    二、规范运作,强化履职管理

    1、推行每月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底召开一次,由委局机关各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汇报当月工作和下月计划,区纪委办公室汇总编印《月份工作统筹》,委局领导进行点评,推动工作落实。

    2、推行纪检监察主要业务数据月报制度。每月底,由委局机关各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根据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以表格式、数字化形式统计上报,经汇总分析后每月内部通报,加强日常业务动态管理。

    3、推行纪检监察机构年度目标业务量化考核制度。对乡镇纪委、纪检组主要职责、监督责任进行定量细化考核指标,突出主业主责,大幅度提高自办案件、线索初核成案率以及监督检查实效性所占的分值比例,增加民主评议、创新项目加分环节,完善结果应用机制,每半年考核通报一次,促进履职目标管理。

    4、推行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岗位绩效量化考核制度。科学设定共性和职能2大类12项考核目标,具体量化到科室职能和干部岗位职责,实行日常考核、季度评议、双向积分统计,委局领导与主(分)管科室履职情况捆绑计分,每年底汇总评比,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防“灯下黑”

    1、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以纪检监察网格室为单位,由挂钩联系的委局领导牵头组建谈话小组,每个网格室每月随机抽查2-3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实现轮谈一遍,并将新进人员、新提拔任用或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重点,经常性地“拉袖子”、“吹吹风”, 加强日常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提醒苗头性问题,完善自我内控机制。

    2、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走访调研。根据工作需要设定阶段性调研主题,由委局领导分组带队到乡镇纪委所在单位或派驻纪检组驻在部门,采取集中走访、逐一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所在单位双方的意见建议,实地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去年以来,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三转”、“两个责任”等专题调研。

    3、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测评。每年底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委局机关各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采取随机抽查汇报和提交书面汇报两种方式开展,并接受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股级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结果应用于履职量化考评项目。

    4、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建立案件查处协同配合、线索规范管理、限时督办、责任追究、审理提前介入等五项制度,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实行每月案源线索“零报告”制度,从问题线索管理开始到立案查处、审理结案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中,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守规矩、擅做取舍,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等情形,明确责任追究内容和方式,坚决严肃处理。2014年以来,已对3名因工作不力的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