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不移信访情
——记福建省寿宁县监察局副局长叶兴秀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4-01 11:38
“她呀,脾气好得没话说,从来没见她发过火,对谁都一样。”凡认识福建省寿宁县监察局副局长叶兴秀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

叶兴秀(右二)与群众核对案件证据资料

    “她呀,脾气好得没话说,从来没见她发过火,对谁都一样。”凡认识福建省寿宁县监察局副局长叶兴秀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20年来,她每年都要面对几十批形形色色的来访对象,其中不乏一些心怀抱怨与牢骚、说话莽撞甚至无理取闹者,但她总能以四两拨千斤的神奇力量,化怨气为静气,使来访者能心平气和、理性地表达诉求与愿望。

    1995年,叶兴秀从乡镇纪委书记岗位调到县纪委任信访室主任,2012年9月起担任监察局副局长,主管信访工作。20年来,她接待、倾听、记录、了解、调查、回访,用自己的真心、细心和耐心,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来访是对我们的信任,不帮他们解决好问题,我心里觉得很惭愧,”叶兴秀总是说,“很多信访诉求都反映了民生疾苦与一些不公正待遇,为他们化难解困,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有一次,一位70多岁、身高不足80厘米的残疾人黄大爷到信访室反映,称其房子因山体滑坡被冲毁,重建房子时,他被镇村建站收去1226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面对老人渴盼的眼神,叶兴秀轻声细语地安慰老人,表示一定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她当即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经核实,黄大爷反映情况属实,按照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黄大爷属免征对象。于是,叶兴秀立即与建设局协商退款事宜。接待完老人后,叶兴秀得知老人因缺车费正准备走路回家时,她立即掏出钱来硬塞给老人,嘱咐他一定要乘车回去。她的善良举动深深地感动了老人。几天后,黄大爷顺利领回了1226元基础设施配套费。

    在调查一件信访件时,叶兴秀排查到一桩长达20年的贷款担保纠纷。这本是一起经济纠纷案,不属于她的业务范围。但叶兴秀觉得,既然遇上了,就该帮一把。为了维护陈某的合法权益,叶兴秀和同事几经周折,找到了在外逃债多年的张某。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解决了历时20年之久的积案。

    20年来,叶兴秀平均每年接待信访群众80多人次,无论遇到多么“难缠”的上访对象,她总是心平气和地与他们进行对话,多渠道、多方式地为他们解决困难。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原有的知识已远远跟不上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了。只有多学习,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为了更快地适应岗位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叶兴秀认真研读《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人民信访》等报刊。看到报刊上的好文章,她就剪下来;看到文章里的好点子好做法,她就用笔做记号。如今,她自制的信访工作报摘、卡片有一大摞,她说,这是她多年积攒起来的“宝贝”。

    除了勤学习,叶兴秀还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了很多工作方法。2006年,她就开始试行信访公开听证制度。当时,她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信访件。为了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她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后,组织乡镇纪委、司法、国土等部门人员举办了一场听证会,经过当场答辩、举证,结合调查组调查了解的事实,这起长达两年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了畅通信访举报途径,2007年,她向领导提出建立信访“双向承诺”制度,即由信访室与实名举报人签订承诺书。举报人承诺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调查;信访问题办理完毕后,信访室与承办室采取约访反馈、电话答复或上门回访等不同形式,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切实保护举报人权益,不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相关资料。8年来,叶兴秀共与200多名信访举报人签订了双向承诺书,对他们一一进行回访,及时化解了信访人的心结。

    多年的纪检信访工作,让叶兴秀积累了丰富的信访与办案工作经验。去年9月,叶兴秀在调查一件村委会主任吴某的信访件中,发现吴某存在重复报销、冒领他人生态补偿款等行为。吴某认为自己与叶兴秀是熟人,要求她给予“关照”。叶兴秀没有放弃原则,最终,吴某被给予立案处分。

    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叶兴秀经手办理的信访件达2500多件,接待来访群众1200多人,筛选提供案件线索近800条。因为办案,她拒绝了许多亲戚朋友,疏远了许多熟人故旧。对此,她是这样说的:“没有人愿意得罪人,但我不得罪这些人就意味着失职。唯有坚守原则,才能不辱使命。”(陈国琴 缪淑秀)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