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泉州市纪委监察局突出主业主责,扎实有序推进“四转一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重新梳理职责 推进机构改革
泉州市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方面,参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做法,取消或退出144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最终保留或继续参与17项。6月中旬市“两办”已正式行文,下发各级各部门执行。
在推进内设机构调整方面,新设3个纪检监察室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人员数超过总编制数的70%。
在探索推进派驻机构调整方面,泉州市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增加5个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增加9个行政编制。选取一个市直系统,开展归口设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试点工作,着力改变目前存在的分兵把口、点多线长、力量分散等问题。
转变办案方式 加强监督检查
泉州市从四个方面着手转变办案方式: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理和联合办案机制,密切纪检监察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增强办案合力;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对县(市、区)纪委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快查快结;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转变监督检查方面,泉州市从陷入职能部门具体事务转变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倒查追责;从四面出击转变为攥紧拳头重点打击;从过程参与监督转变为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
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队伍建设
泉州市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四下基层”的要求,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开展委局领导挂钩县、乡、村、户等“四个一”活动,推动下基层工作的制度化。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先后5次组织专题学习,各党支部还根椐学习的内容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并上墙交流。与此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谈活、下发征求意见建议表等方式,经梳理后共计征求到94条意见。坚持立说立行,确定首批整改项目40项,分解立项到各相关室和相关领导,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结合“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先后走进惠安、晋江,现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0多个,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实行挂钩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特色工作制度,加强对市直派驻机构重点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基层工作的落实、提升和工作经验的推广、应用。对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落实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述职述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