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3-11-28 10:34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要求,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

    坚持执纪为民 加强反腐倡廉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共福建省纪委八届九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陈文清

    (2011年1月24日)

    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第九次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要求,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省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省委常委会议学习了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省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孙春兰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0年工作情况

    2010年,是福建省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重大成绩的一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一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孙春兰书记在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预防力度,重视治庸治懒;省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黄小晶省长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依纪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四种意识”,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组织协调与各负其责“四个辩证统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做好各方面工作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时跟进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专项督查,省里派出由9个厅级干部带队的检查组,省、市、县三级实地检查项目2683个,提出整改建议1900多条。及时跟进省委、省政府保障民生的决策部署,加强对防灾抗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6月中旬防汛抗灾中违反纪律、工作失职的34个单位和43名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促进“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工作机制的落实,保障全省应对超强台风“鲇鱼”做到人员零伤亡;完成对口援建彭州市的监督任务,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专题会上作了介绍,同时参与援疆、援藏工作,对三明、南平灾后重建以及福州、厦门的援建进行督查,促进干部廉洁、项目高效、工程优质;着眼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信访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追究责任91人,推动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等部署的实施,全省3.85万人息诉息访,到省上访、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同比均下降50%以上。及时跟进省委、省政府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组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机构,为闽台合作先行先试提供纪律保障;总结机关效能建设10年经验,继续开展对省政府组成部门和设区市政府的绩效评估;开展“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调研与督查,督促有关方面落实27类94条整改措施;加强治庸治懒,全省受理效能投诉8434件,给予效能告诫556人、诫勉教育288人,对28名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二)坚持维护民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紧急通知》,对15个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个违规的县(区)进行通报;注重预防矛盾纠纷,对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不予颁发拆迁许可证;健全补偿制度,保证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针对环境污染损害民利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污染事件及其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针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全省检查项目160项、资金304.52亿元,纠正和整改违规问题涉及金额9355.86万元,追究责任53人。针对企业和群众负担方面的问题,治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收费,取消35项,降低标准14项,年可减负6000多万元;开展全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国家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46%;认真执行教育收费规程,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标准落实到位;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公路和水上“三乱”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推行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的“五要”工程,全省乡(镇)覆盖率达97%。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依法清理账外资金、资产,变更、解除不规范合同。推行村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程序“五统一”,规定每月15日公布上月的村财开支。完善村务决策听证、户代表会议等制度,建立村务监督长效机制。

    (三)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试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开通廉政信息平台,播映廉政公益广告,古田会议纪念馆和陈嘉庚纪念基地被命名为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着力推进《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有203人主动上缴礼金113万元,查纠“小金库”451个、金额1.55亿元,调整因公出国(境)团组393批,开展公务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自查与清理。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撤销7个省直单位和13个县级政府驻京机构。着力推进社区、国企、高校党风建设,出台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建设的意见,一些地方在社区实施“五要”工程;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一些地方探索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诚信经营、廉洁从业的途径和方法。

    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全省72330人作了填报,2名厅级干部因不如实报告受到党纪处分;制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意见,完成对4个设区市和4个县(市、区)的巡视,开展对5个县(区)和4个省直单位的回访;改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发挥27个联系点的示范作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加强行政监察,开展执法监察3350项,提出建议4624项,纠正、退还违纪违法金额1.26亿元;对住房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综合监察,提出建议1461条,促进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对935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2.82亿元。加强社会监督,出台《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提高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其他办事公开规范化水平;率先在省级电视媒体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省直4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直播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作出回应。各级监察学会及特约研究员、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认真履职,发挥了咨询、纽带和监督作用。

    (四)坚持依纪依法,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37336件次。新立案件5145件,其中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32件,经济大案941件,失职渎职案件809件,商业贿赂案件385件;结案52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34人,移送司法机关45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严肃查处了省林业厅原厅长吴志明等一批大案要案。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更加注重安全文明办案,出台相应制度规范,严格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强化办案工作点管理,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办案综合效果,为1706名受到失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对547名违纪情节显著轻微的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制定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的意见,全年结案率达97.67%,同时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保证程序和实体公正。更加注重发挥治本功能,深入剖析经济监管部门、国有企业等方面的典型案件,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五)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深刻认识市场机制、中介组织的完善程度与公务人员的廉洁程度成正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推进制度建设,促进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中介服务三者的边界更加明晰,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促进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出台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全面推开,省级政府部门确认行政权力7018项、规范自由裁量权2695项,市、县两级分别共确认行政权力50923项、201742项,规范自由裁量权27087、135339项,使得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和公正。省级政府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41项,下放18项;启动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制定电子监察实施细则。各设区市取消或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并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系统,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一些地方通过建立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建设廉政网、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创新预防腐败举措。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继续推进。

    促进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制度得到执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不断扩大、方式更为公平。全年国有产权进场交易550项,增值12.39亿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390件,协调有关部门侦破串通投标案件22件、涉案人员98人;对7604个项目进行排查,发现问题12527个,已纠正11978个;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扩大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使用范围;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已公布101件。省属企业开展效能监察290项,建立规章制度626项,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334.5万元,增加效益1.14亿元。

    促进中介组织进一步完善。对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审批新设的中介组织,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严肃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257家,吊销营业执照625家。建立全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网站,已采集44类21356户的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制度65项,促进中介组织执业行为逐步规范。

    (六)坚持严格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致力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立足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致力于提高队伍素质,继续采取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等形式,把好干部“进口关”;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有130人参加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轮训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500多名,组织全系统业务知识测试和竞赛,并与选拔任用挂钩。致力于强化管理和监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致力于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增加人员配备,健全准入制度;实施“金纪工程”,推进业务装备建设,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探索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

    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维护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执纪为民、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注重理论研究,完善履职理念、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省纪委各位委员认真履职、尽心尽责,推动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腐败现象在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稀缺的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违规收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设立“小金库”等问题时有发生;庸懒散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往往隐藏着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有的地方和部门不够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力度还需加大。随着人们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日益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能力、素质等方面还不够适应。我们要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二、2011年工作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反腐倡廉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心无旁骛抓发展,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提供坚强保证。

    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解放思想是关键、改革创新是动力、执政为民是根本。要树立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的观念,树立大胆开放、勇于改革的观念,树立知难而进、勇于碰硬的观念,树立只争朝夕、勇于跨越的观念;要把握规律、大胆探索,促进在观念创新上先人一步,在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上快人一拍;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深刻认识权力只有来自权利才能代表权利、权力只有受权利制衡才能服从权利,坚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以发展民主、保障民权、改善民生赢得群众拥护。

    今年,要继续下大气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我们党90年来的历史表明,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要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全力保证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针对当前全省建设项目多、投入资金大、时效要求高等实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全力保障和促进“五大战役”的顺利实施,防止不按法律和规律办事的行为;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防止截留、挪用、侵占民生资金和与民争利的行为。开展援疆、援藏工作专项监督,促进项目实施好、资金管理好、工程质量好。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地方党委集中换届,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尤为重要。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对违规用人的,一律无效;对干扰换届的,一律严肃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紧紧围绕执政为民,加强党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督促有关部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使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能得到依法化解和处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该负的责任勇于承担,该管的事情主动管好,该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民利行为作斗争。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完善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强化结果的综合运用,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加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领导干部真正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

    加强农村、城市社区、企业、高等学校党风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深化农村“五要”工程,并逐步向城市社区拓展;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注意解决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落实国有企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招生、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资产经营以及学术风气的监督。继续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和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推进全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做法。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更加注重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整体推进力度,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我省《实施办法》,做到治标和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

    1、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深化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要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注意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作用,挖掘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坚持教育与规范、惩处相结合,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特别要形成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1)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2)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审批责任,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4)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成果,加强整改,完善制度;加大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治理“小金库”力度。(5)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领导干部不得出席。(6)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具体规定,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政机关公车专项治理,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规范公车管理。同时,继续开展公务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清理,防止权力异化为资本;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大对市、县(区)和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提高深入了解情况、发现深层问题的能力,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全面履职,继续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开展与民生密切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综合监察。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贯彻《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加大办事公开推行力度。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研判和处置,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发挥监察学会以及特约研究员、特邀监察员和效能监督员的作用。

    2、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案件,基层政权组织、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案件,贪污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国有企业等领域的案件,司法部门、经济监管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严明办案工作纪律,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办案工作薄弱的,要进行跟踪督导。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健全腐败问题及时揭露、发现机制。会同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监督管理工作,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发挥办案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等方面的功能。

    3、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继续规范权力运行,关键要靠法制和监督,努力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使政府真正成为营造环境的主体、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处罚、强制、征收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围绕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制定统一规程,突出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强化省直部门带系统的责任,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运用科技手段,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联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

    继续健全市场机制,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强有形市场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等监管;继续扩大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使用范围,推行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制度,规范工程现场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特别是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形成社会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继续完善中介组织,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出台《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健全配套制度,依法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发挥其自律作用。健全信用评估、信用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加强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站建设。整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防范商业贿赂,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严格执行、认真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核心在于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责任,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关键在于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今年,要继续以任务书的形式,有针对、有重点地向各设区市、省直单位逐一下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依纪依法、全面履职,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加强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组织协调。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按照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在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监察的同时,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高执纪为民的本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夯实组织建设这个基础,结合基层党委换届做好纪委的换届工作,严格干部准入条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和改进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突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建设学习型机关,增强队伍素质,尤其要重视换届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抓住管理和监督这个关键,既真诚关心又严格要求,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带头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遵守《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若干规定》,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在省委和中央纪委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执纪为民、求真务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黄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