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3-11-25 10:47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共福建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陈文清

    (2009年1月16日)

    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会作工作报告。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0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9年任务。

    一、2008年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反腐倡廉建设始终高度重视、抓得很紧很实。省委常委会定期分析反腐败形势,多次听取汇报,加强工作指导。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我省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制定《实施办法》。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职能,积极有效作为,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更加坚定地维护群众利益。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持续、总体提升、总体协调、总体有效,为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把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放在突出位置,督促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抗击冰冻雨雪灾害、防抗台风等督查,确保防抗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监管和对口援建工作检查,促进支援地震灾区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对新增中央投资有关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和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及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情况督查,督促政府部门改进作风。同时,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推动各项部署执行到位。探索绩效管理,对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24个组成部门和9个直属机构进行绩效评估,促进管理创新、效能提高、服务改进。

    ——注重增强综合效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注重立案上突出重点、办案中依纪依法、处理时宽严相济,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保持查办力度,有力惩治腐败。突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失职渎职案件、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513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110件;结案51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79人;移送司法机关417人。全省查结商业贿赂案件654件,涉案金额9304万元。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有关行业和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公安、建设等部门,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1件,涉案标的1.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判决,已有39人受到刑事追究;有关部门对68件串通投标涉及的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工商等部门,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案件676件,依法注销、吊销营业许可证515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

    严格依纪依法,讲求综合效果。从大局出发,讲政策、讲策略,把案件查处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统一起来,把监督干部与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加强信访及核查工作,受理信访件45019件次,从中发现一批案件线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为1489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和办案监督,形成既协作又制约的工作机制,依纪依法规范办案,为维护被调查和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整改,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拓展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加强源头预防腐败,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各级各部门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推进制度建设,预防腐败工作呈现共识增强、力度加大、领域拓展、效应显现的态势。

    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完成新一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298项,减幅30%;省级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投入运行,审批环节精简至5个以内,审批时限缩短40%以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各设区市普遍开展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9个省直部门出台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办法;一些设区市通过清权、确权、亮权、督权,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立足山林多、海域广的省情,探索林木采伐指标“份额分配、分类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做法,推进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出台《海域使用补偿办法》,实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省委全委会票决31名拟任正厅职领导干部,全省对1119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逐步深入,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范围不断扩展;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备案,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开展“办事公开海西行”调研督查,推动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医院院务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继续试行党务公开,党员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扩大。

    促进市场机制逐步健全。省、市两级推出公共资源配置项目500多项,并逐步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居)延伸;各设区市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推动进场交易、规范运作。出台11个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建立省级招标代理和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认真执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采矿权和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网上竞价采购试点,政府采购规模达129亿元;建设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国有产权进场交易373项、18亿元,增值17%。制定《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制度,省属企业开展效能监察430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253万元。

    促进中介组织依法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等4类3882家中介组织,在工作、组织、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分开。对8976家中介组织执业行为进行查访,对1053家主体资格进行复查。完善监管制度,一些地方建立中介组织信用信息采集、披露、查询平台,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有所增强。

    ——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切实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全省99.5%的乡(镇)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85.2%的乡(镇)实现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推进村务公开栏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编制,98.3%的村开展决策听证。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减轻负担4090万元。

    协调有关部门,深化纠风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物价、教育、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全省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06件,金额5182万元;查处和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2001件。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和学校(单位)”活动,查处教育乱收费1637万元。365家县级以上医院开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金额达62.14亿元。取消、减征、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负担12.38亿元。改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式,对省直105个部门(行业)进行工作考评和问卷调查;各设区市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着眼规范从政行为,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拍摄《权力警示录》等电教片,建立并巩固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共查处131人,涉案金额515.69万元。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取消、调整或压缩团组593批1020人次。清理159个单位的“小金库”,涉及金额1030.4万元。制定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推进职务消费改革。一些地方继续清理、纠正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督促有关人员撤资退股。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及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过程的监督,防范借机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开展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情况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制定办法,组织省纪委委员进行调研等活动。开展设区市巡视工作“回头看”,以及对4个省直单位和11个县(市、区)的巡视,试行对省属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继续完善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3个设区市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实效进一步显现。

    推进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立项检查3351项(次),提出监察建议2572项,纠正违纪违法金额4328万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受理效能投诉9187件,给予效能告诫、诫勉教育或纪律处分890人次。重视监察学会及特约研究员的作用,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效;加强特邀监察员工作,社会监督功能得到加强。

    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以“海西应先行”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着力形成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坚持和完善教育培训、岗位履职、干部选任、制度管人等措施,自身建设有了新进展。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表现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仍呈多发态势,其中贿赂案件、渎职案件的数量及金额有所上升;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以及承担市场和社会监管职能的部门腐败现象仍易发多发,违纪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智能化趋势明显;源头治理的制度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够落实,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监督有待加强;对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管理不到位,一些领域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屡禁难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形式主义、享乐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面对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心态日益复杂的新趋势,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意识、监督能力、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必胜信心,坚持和发展新时期30年来反腐倡廉的宝贵经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方面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另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是根本要求,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是前提和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就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当前的重中之重是,紧紧围绕保持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这个首要任务,谋划工作、出台举措、促进落实。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新世纪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经营困难;经济连着民生,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各类社会矛盾更容易碰头叠加,腐败现象更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要更加注重为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加强监督检查,使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民间投资、拉动最终消费的效应,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进一步规范涉企部门的权力运行,严防企业负担反弹,严厉查处侵害企业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督促加快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要更加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办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依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一定要从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出发,一定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出发,一定要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出发,规范执纪执法。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办案手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欺诈的界限,严格区分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违法的界限,决不能因为执纪执法不当给企业生存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越是经济困难,越要增强关注民生的敏感性,特别要注意规范各种惠民利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注意维护困难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党员干部思民之所忧、做民之所盼,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依纪依法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个别问题扩大化、单一问题复杂化,避免少数法制观念淡薄的职工、群众在维权中采取过激行为,对通过调解、人文关怀、帮助教育后仍然继续扰乱社会秩序的坚决依法查处,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就必须把“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转化为思路和举措。致力于提高监督能力,注重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监督能力,善于依纪依法进行检查和调查,善于构建与市场经济相协调的惩防体系。致力于维护群众利益,注重强化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意识,以人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致力于持续全面履职,注重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立足善谋、着力实做。致力于做到统筹兼顾,注重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组织协调与各负其责的辩证统一,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

    三、2009年工作任务

    2009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实施办法》,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着力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强化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管理使用、审批和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保证项目符合规定投向、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防范腐败现象发生;抓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抗震救灾对口援建等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评估,推行绩效管理,推动政府部门强化责任、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有效作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强化党内监督。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和内容,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责任统一起来,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贯彻党务公开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党纪处分条例》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展对地方和省直单位的巡视,对已巡视单位进行“回头看”巡查;健全成果运用机制,推进巡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省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发挥省直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强化行政监察工作。通过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职。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推动行政机关改善管理、提高执行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公平有效地提供社会公共品。深化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医院院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只有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才是健康的、让人民放心的。进一步发挥监察学会以及特邀监察员、特约研究员的作用。

    (二)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着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党性是作风的内在依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更需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领导干部要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纪观念,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带动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切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发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违法采取强制手段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巩固和拓展纠风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针对一些不正之风纠而复发的问题,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用预防的思路和治本的办法,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三)保持办案工作力度,着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卖官买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在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串通中介组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依法查处冒领各种补贴、补偿款等行为,打击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办案工作政策性很强。要更加重视围绕全局,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讲究方式方法,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监督导向。更加重视组织协调,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有关行业及监管机构的协作配合,健全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指导,对长期没有查办案件的地方和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坚决追究责任。更加重视依纪依法,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树立以严格执行程序来保障和促进实体公正的理念,强化办案监督,切实落实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申诉复查以及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保证案件办理质量,保障被调查和处理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作用。

    (四)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

    在坚决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由之路。要继续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抓巩固、求深化,抓创新、求特色,抓协调、求拓展,进一步明晰政府管理、市场调节、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的边界,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持续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是预防腐败的核心。要督促有关部门,从省一级抓起、从业务建设抓起、从关键环节抓起,扩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规范林业行政行为,全面推广“份额分配、分类排序、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模式,强化涉林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海域管理配套制度,制定养殖用海承包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持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效率、公正和廉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提高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实效,推进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研究改进措施,提升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水平。加强以民生资金为重点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健全一般转移支付办法;深化预算透明工作,将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开展公务卡管理试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行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

    持续健全市场机制。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越大,权力寻租发生的概率就越低。要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和举措,重点在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下功夫,使公共资源都要通过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综合监管网络,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2009年6月底前,建设、交通、水利、经贸、信息产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建设市场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并在年底前实现互联互通、集中公告。完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行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规定。完善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制度,试行政府采购最低价评标法,建设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加快产权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及电子竞价机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积极推行代建制、公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持续完善中介组织。依法、诚信执业的中介组织,既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又是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的推动力量。要坚持以清理整顿促健康发展,制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依法监管。2009年上半年,凡属与政府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在组织、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有关联的中介组织,都必须实行彻底分开。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全省企业征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息披露、查询和共享机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五)推进基层党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省委“四重‘三农’”各项政策落实特别是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农业补贴款项的规范使用,稳妥处理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改革等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村“两委”人选的任职条件,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民主权利。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农民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

    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健全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改制、资本运营的监督,开展资产评估、转让等方面的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国有企业要健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配强班子,充实人员。

    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贯彻《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和审计。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按照省委部署,从2009年3月起,市、县两级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列入整体方案,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要内容,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干部队伍。要加强班子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提高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强化政治意识。只有党在心中,才能政治坚定、旗帜鲜明,真正做到立党为公;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带着感情和责任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真正做到执纪为民;只有正义在心中,才能恪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严格执纪。要严格管理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及时纠正不良苗头和倾向,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真诚关心爱护。干部存在缺点和不足,及时帮助纠正;干部有了困惑和疑虑,及时帮助解除;干部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充实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同志们,今年是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关键一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非同寻常。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继往开来,改革创新,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科学发展、海西先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黄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