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3-11-24 10:48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在中共福建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陈文清

    (2008年1月31日)

    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07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

    一、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7年,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依纪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四种意识”,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组织协调与各负其责“四个辩证统一”,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惩治腐败工作继续保持力度,预防腐败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继续推进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富有成效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带动、品牌带动战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等顺利实施;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的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环境和资源保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等开展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开展监督,推进新农村建设;对安全生产及防抗台风、灾后重建等进行监督,保障民生、维护和谐。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综合评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着力营造运行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增强党性、实践实干,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立足当前、常抓不懈,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体现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践中。

    (二)继续推进案件查办,综合效果明显增强

    提出并认真落实在立案上突出重点、在办案中依纪依法、在处理时宽严相济的要求,实现了办案力度、质量、效果的统一。200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138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5件、处级干部112件;结案51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32人,其中开除党籍1185人,开除公职13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870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信访34644件次,为1548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同志澄清了是非。在执纪办案中,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增强了突破重大、复杂案件的合力;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办案程序,认真清理涉案款物,健全案件管理与跟踪督办等制度,改进案件审理,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坚持实事求是,把工作失误与违纪问题、一般错误与违法犯罪区分开来,宽严有度,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纠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007年,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636件,涉案金额7908万元。

    (三)继续推进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取得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性会议,率先专题部署预防腐败工作,提出了《关于做好当前预防腐败几项重点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坚决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

    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深刻认识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林业部门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省级林业行政许可从46项减少到18项;改革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办法,实行采伐指标与可伐资源直接挂钩等制度;开展专项稽查和审计,加强对涉林资金的监管,清退造林履约金3230.7万元;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海洋和渔业部门着力规范海域使用管理,制定项目用海审核规则,完善预审、环评、听证、公示等制度;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养殖用海发包行为逐步规范;制定《海域使用补偿办法》,推进补偿机制建设。有关部门着力规范村务公开,编制通用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使群众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全省98.5%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已召开村务听证会37264场次、涉及听证事项41418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31个省级部门955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减少390项;已有65个市(县、区)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省、市169个部门建立了办事大厅,绝大多数审批事项纳入中心进行管理,实行审批流程再造,时限大幅缩减,有的地方复杂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日从178天减少到37天,一般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日从118天减少到28天;5个设区市试行网上审批,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依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部分设区市和省直部门选择裁量幅度较大、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开展试点,通过细化条件、分解权限、公开程序、强化监督,使裁量事项得到细化、量化、简化、刚化,有的试点单位75%的项目自由裁量空间趋于零,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和公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省委全委会票决13名拟任正厅职领导干部,129个省直机关和8个各设区市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对1133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逐步深入,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范围不断扩大。投资体制改革逐步推开,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政府投资决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促进市场机制健全完善。深刻认识市场机制的实现程度与公务员的廉洁程度成正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侦破串通投标案件42件,涉案金额1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一些地方和部门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配套规定,实行投标企业预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等办法,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着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大部分设区市对原有的建设工程等交易中心进行整合、重组,37个省直部门112个项目、9个设区市357个项目实行市场化配置,配置领域不断拓展。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对省属企业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开展效能监察432项,企业内控机制逐步完善。落实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全省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940公顷、494.8亿元,工业用地633.3公顷、15.4亿元,采矿权和探矿权149宗、6381万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326宗、9.6亿元,增值21.5%;政府采购规模达120亿元,比增4.5%。

    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深刻认识中介组织的发展对权力运行和市场机制的重要影响,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中介组织,割断公权与私利的纽带。各地和有关部门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为重点,开展清理整顿,促进脱钩改制,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案件;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其自律作用。全省对4011个中介组织进行清理,依法注销312个;查处违规问题1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31人。

    (四)继续推进纠风工作,不正之风得到遏制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会同和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等政策的落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6100多万元;规范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收费行为,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查处乱收费行为,处理党员干部77人。组织第五、第六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药品44.6亿元,平均降价47.5%。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查处涉农案件135件。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460项,撤销3369项,每年可节省年支出1.34亿元。继续治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成党政机关乱办培训班专项清理,对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进行督查,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取得成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围拓展到105个部门,“监督在线”、“政风行风直通车”等舆论监督的影响日益扩大。

    (五)继续推进廉政教育,监督制约不断加强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以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筑起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宣传。挖掘廉政文化资源,通过举办书画展、拍摄和播放专题片、建设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在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清理党员干部利用权力投资入股等问题。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5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

    强化党内监督。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完成对设区市的第一轮全面巡视和对部分县(市、区)的延伸巡视,启动对省直部门的巡视,巡视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继续推进,业务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关系逐步理顺。派驻机构发挥贴近驻在部门的优势,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实效进一步显现。

    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办事公开示范单位,表彰省级示范单位38个。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行。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载体更加多样、实效更加明显。开展党务公开试点,扩大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认真研究行政监察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对事前决策、事中执行、事后纠错的监督,使行政监察工作更加及时、准确、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加强效能监察,深化效能建设,举办“行政效能建设•海西论坛”;受理效能投诉件10253件,给予效能告诫、诫勉教育或组织处理998人次。开展执法监察3418项(次),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查出违纪违法金额5047万元。参与11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给予50名责任人纪律处分。党风廉政调研和制度建设取得进展,全省清理反腐倡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151件。

    省纪委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坚持中心组学习,采取务虚会、专题会等形式,从理论和实践上研究重大问题;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关注民心;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注重风气养成,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采取公开遴选、双向挂职、交流轮岗、学习培训等措施,加强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实践表明,省纪委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四种意识”、“四个辩证统一”,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广泛共识。我们要在今后实践中继续坚持和发展。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价值多元化、利益多极化,利益博弈导致的权力滥用凸显,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办事效率不高、执法不公等影响发展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突出;纪律松弛、脱离群众、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腐倡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法规制度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够到位;源头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有待拓展、力度还需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机制、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全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以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必须着力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高举旗帜,坚持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是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根本保证,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高举伟大旗帜,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转折,经济总量跃至世界第四,人民群众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我们党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将面临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发生的腐败现象、将来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后不易产生的腐败问题,都可能发生在这个历史阶段,反腐败呈现出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只有高举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才能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只有高举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才能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科学发展,积极作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精髓,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一方面,要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清醒认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包括腐败问题的关键。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科学发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做到科学安排、科学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关注民生、关注民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民主监督,时刻牢记人民的权利决定权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上,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坚持全面履职,紧紧围绕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职能、职权,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搞好业务工作是成绩、抓好队伍建设也是成绩。坚持统筹协调,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把反腐倡廉建设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为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障;既要立足当前,抓紧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反腐倡廉,惩防并举。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一项基本任务,这是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对反腐倡廉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提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拓展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在和平建设时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将对党造成突出的致命伤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查办案件工作都必须抓得紧而又紧、一刻也不能放松。只有惩处有力,才能表明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才能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才能教育和警醒干部。在惩治于已然的同时,更要防患于未然,加大预防工作力度。要拓展防治领域。在政治建设中,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努力使公共权力的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在经济建设中,以健全市场机制为关键,以防止非法谋利为重点,促进市场主体平等、市场竞争有序、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转变职能、司法维护公正;在文化建设中,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在社会建设中,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以完善中介组织为重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要以改革统揽预防。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旧体制的突破口,又是新体制的生长点,更是改革的重点,必须合力攻坚、着力破解。要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划清权力运行的边界,用制度筑建起无形的反腐栏杆,用制度的公平性和执行力树立制度权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制订和落实我省贯彻《实施纲要》2008-2012年的工作意见,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三、2008年工作任务

    2008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围绕大局,努力促进和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为核心内容,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当前,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要按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实施“两个带动”、坚持“两个着力”、构建“三个平台”等重大举措,强化效能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的问题;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继续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政府管理创新、职能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执纪为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相关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深入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巩固清理规范达标评比表彰工作的成果。推广政风行风热线做法,改进民主评议方式方法。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以纠促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查处。

    (三)坚持依纪依法,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必须一以贯之、毫不动摇。

    突出办案重点。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案件,既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严厉惩处行贿行为。严禁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

    改进办案工作。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和执纪执法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严格办案程序,强化管理和监督。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推进审理方式的创新,确保案件质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推广领导下访、办信公开回访做法,落实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督办核查机制。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案件剖析和整改,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做到既有利于惩治腐败分子,又有利于维护党的形象。

    (四)坚持夯实基础,着力抓好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做表率,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改进方式方法,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运用我省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倡导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文化,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推广“五进”示范点经验,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当前,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继续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我省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完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制度,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制,加强任中和离任审计。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重视和支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发挥其监督保障作用。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对强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从严整治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继续推行村级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制度,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招生、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继续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政府管理、市场调节和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的边界,努力营造廉洁规范的政务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总结、推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经验,推动省直部门从本级抓起,依法规范所属系统的行政处罚、审批、征收等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行为,尤其要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涉林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施行海域使用补偿办法,促进依法管海、用海。配合相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行政权、人事权、司法权的规范行使。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改进管理与服务方式,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

    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从省直重点部门、公共资源的重点项目抓起,拓展配置领域,推进交易市场建设。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标后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资产交易平台及电子竞价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执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进一步完善中介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严查违规行为,实现中介组织与原挂靠单位彻底脱钩。从省一级抓起,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总结建立信用档案、信用分类管理级标准等做法,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信用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受约束的问题,为实现人民民主而限权,为维护人民利益而问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对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进一步扩大对省直单位的巡视范围,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延伸巡视,开展对设区市巡视“回头看”检查。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机制,加大巡视监督力度。

    继续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理顺关系,加强指导,提供保障。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职,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履职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推进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和行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发挥机关党的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公开、透明是腐败的天敌,民主与监督是反腐的利器。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目录,推行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完善厂务、村务、校务和院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开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促进就业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挥特邀监察员、特约研究员的作用。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比忠诚,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定要与时俱进、加强学习。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刻苦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及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科技、社会管理等知识,实现思想观念与思想方法、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继续做好双向挂职、交流轮岗、公开遴选等工作,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修养、一种追求,努力做加强学习的模范。

    一定要求真务实、实干实效。必须转变作风,坚持讲真话、出实招、干实事、务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必须提升能力,着力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执纪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必须讲究方法,对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对牵头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其他部门承担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必须抓好基层,推进设区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重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纪委班子建设,在农村村级和城市社区开展建立纪检组织试点;推进系统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水平。必须勇于创新,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做真抓实干的模范。

    一定要保持警醒、以身作则。实践证明,我省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富有战斗力、甘于奉献、值得信赖的队伍。但反腐倡廉成效越明显、人民群众越信任,我们越要谦虚谨慎、头脑清醒。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始终保持凛然正气。要严格管理、关心爱护,引导干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情操,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从严约束队伍,杜绝利用工作之便耍特权、谋私利的行为;从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正己先于正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严格自律的模范。

    同志们,我们有鲜明的旗帜、正确的道路、科学的理论体系,有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良好的发展基础,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伟大旗帜,抓住发展机遇,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黄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