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6-18 17:3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14日至6月1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严肃、认真、坚决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整改合力。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部署整改工作,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党性原则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做得是否坚决的重要试金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伙金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巡察一组要求,我局党委迅速把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会的领导讲话材料原原本本在党内通报,引起广泛震慑和警醒。2019年3月26日,我局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党委专门成立由李伙金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油城分局、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督导组2个专项工作组,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同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详细列出整改任务台账,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各整改牵头单位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任务台账,主动对号入座、认领任务,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我局党委坚持把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各专项小组和有关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滞后单位及时督导督办。坚持标本兼治,在全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今年来,我局党委共召开6次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民营企业座谈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2019年春节团拜会,以及视察看望北京卫戍区、在北京市公安局考察调研并看望慰问公安民警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政治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各级“两会”以及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市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全省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视频会议、全市“项目攻坚2018”表彰暨“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我局党委每年至少1至2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2018年5月2日和12月3日,先后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系统党委提出的6条工作建议;2019年4月2日,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推动党建工作常态抓、治党治警从严抓。从2018年起,我局系统党委按季度开展机关党建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到全年机关党组织“全覆盖”,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2019年4月1日至4日,完成市委巡察反馈党建问题“回头看”检查暨第一季度机关党建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2019年3月28日至4月3日,分管局领导对市委巡察反馈存在党建问题的22个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调整7名处级干部,其中提任3名正处级干部,调整了鲤城分局局长、永春县局局长、禁毒支队政委。2019年4月2日,专题研究启动市局和分局执法勤务警员职务、警务技术职务首次晋升工作,将提高一级警长以下职务年轻干部的晋升比例,较大范围地提高民警职级待遇。下一步,将全面梳理分析干部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和空缺岗位,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及时选齐配强部分空缺科级领导岗位;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适时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切实提高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占比。

  (4)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月至少2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党员干部和民警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党纪处分条例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民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责成各级党组织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民警参观我局廉政教育基地,浏览警示教育基地网上展厅,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廉政谈话工作制度》,2018年5月以来,就有关信访件核查结果开展谈话提醒25人、批评教育11人、诫勉谈话2人。2019年3月19日,李伙金同志与3名履新正职领导进行任职廉政谈话,5月28日,与7名职务调整的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就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查纠基层不正之风和执法腐败问题,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装备采购、选人用人、取保候审、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治理,坚决惩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今年来,共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1616人。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措施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发现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及时通报纪委监察机关,全力做好深挖彻查工作。

  (2)一些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突出问题整治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在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于今年1月至3月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电诈、破大案、带小案”集中攻坚行动,掀起新一轮打击治理的高潮。2019年4月8日,我局召开第八次工作例会,专题听取今年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破案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打防对策。针对安溪县被国务院联席会议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的问题,我局领导组织市联席办人员每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安溪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摘帽”工作领导小组,将人员外流犯罪、本地窝点犯罪等整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并于今年4月15日在剑斗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深化赴境外诈骗流出地整治年工作现场会,部署2019年重点整治工作;安溪县公安局与云南警方建立合作打击机制,持续深入开展赴境外诈骗窝点作案人员流出地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方面,我局于今年3月26日成立由李伙金同志任组长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地经侦部门主动出击、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积极与市处非办、金融局等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并加大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稳妥开展各类涉众型案件利益受损群体的稳控工作今年以来,立非法集资案件12起,涉案金额3.61亿元,破案13起(其中7起为历年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我市没有发生影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在打击网络非法传销犯罪方面,于今年1月23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成专项督导小组,深入各地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充分挖掘内部资源,发挥技术手段优势,努力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3)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再次组织对2014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自查,结合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其中我局已于2015年5月将未及时上缴的罚没款(共1133.15万元)足额上缴市财政,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也在相应的具体问题中落实整改。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将出入境证件费等各项收入(共4388.9万元)足额上缴市财政。市委巡察反馈后,我局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已将租金、利息、罚没款等各项收入共1562.89万元上缴市财政。

  (4)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到位,对市里两次部署开展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共性问题自查工作不认真,自查的结果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再次开展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的设置、使用和管理。2018年10月17日,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财务管理文件汇编》,并召开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进行详细解读。2019年4月8日,我局成立由李伙金同志任组长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泉州市公安局设备及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3.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议事规则制订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于今年1月2日印发《中共泉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泉公委〔2019〕2号),于3月8日印发修订后的《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泉公综〔2019〕66号),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不科学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上会议程的审核把关,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将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同时,督促所属党组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章制度,推动局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工作运转制度化、规范化。

  (3)党委会决策执行力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抓好党委会决策部署的督导落实。对党委会研究作出的决策部署,由分管党委委员负责组织责任部门贯彻执行,执行情况要向书记报告,并明确干部人事方面由政治部负责督办、干部违法违纪方面由驻局纪检组等部门负责督办、其他方面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办公室创办《督查与落实》内刊,将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两周一例会”议定的重要事项等作为督查工作重点,适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落实意识、提升执行能力。积极主动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加强和推进干部异地交流、上下交流。市局机关一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已于2016年调离涉密敏感岗位,并于2018年11月辞去公职。针对食堂管理存在的问题,警保处及时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市行政服务中心、晋江市公安局等单位的经验,结合实际规范完善食堂卫生、人员管理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市局机关食堂管理模式,并于今年1月起新开设第二食堂,有效分流部分就餐人员,缓解第一食堂排长队等现象。下一步,将着力规范食材配送方式、规范票据管理,改造售菜台及结算系统,进一步改善就餐环境及菜品质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12月3日,我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制度》,调整了中心组领导小组成员,并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报送中心组学习有关情况。2019年2月15日,制定了2019年市公安局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及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学习活动,已组织了6次学习,并规范做好考勤、笔记、档案等工作。4月8日,我局党委召开党的政治建设专题研讨会,李伙金、柳新群、曾志敏、林冰、卓庆忠5位同志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进行集体研讨。建立机关党建季度督查机制,将下属党委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季度党建督查内容,4月1日至4日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党建检查,对巡特警、交警、刑侦、技侦、高速交警5个党委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5.关于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1)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每周一学习”制度,依托“学习强国”“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和学习新时代“漳州110”、晋江刑警活动,持续掀起大学习热潮,切实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质量。2019年2月14日,下发《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组织各单位迅速建立“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市局机关民警、文职和辅警人员下载、注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数量已有2917个,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3月1日,系统党办专门召开会议,督促推动各相关支部就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刑侦支队第三党支部和泉港交警大队、出入境支队、警卫处、户政支队、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经侦支队、油城分局、戒毒所、监管支队、治安支队等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日常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2月14日,制定下发《2019年市局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9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由系统党办加强指导并抓好跟踪落实。局属各单位均制定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截至目前,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和法制大队、拘留所、戒毒所等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谈话谈心制度不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落实党员“入党纪念日”必谈制度,并把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季度党建督查考评内容,推动这一制度落实到位。丰泽交警大队第五党支部针对谈心谈话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整改,严格落实“五必谈”制度,扎实开展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工作。户政支队党支部明确支委成员在谈心谈话前要做足功课,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情况,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突出重点、精准把脉,注重谈话实际效果。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统筹谋划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党委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2)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切实将意识形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向上级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辅导讲座。

  (3)意识形态工作与公安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4月10日,我局召开2019年全市公安政治工作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政治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相关警种部门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工作协作,有效增强合力

  (4)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网站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二是组织对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开展现场检查,全面查找各单位在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实地检查314家,下发《重点网站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3份,关停网站36家。三是组织对泉州公安相关网站及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1)干部交流轮岗少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梳理在同一岗位工作满30年以上以及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10年、15年以上的人员,并起草相关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匹配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分批次进行跨单位、跨警种、跨部门交流轮岗。今年4月以来,根据实际需要,将综合管理机构7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同志调整到执法勤务机构,并对巡特警支队2名同志、交警支队5名同志进行交流。

  (2)重要岗位空缺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今年4月以来,根据实际需要,将综合管理机构7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同志调整到执法勤务机构,并对巡特警支队2名同志、交警支队5名同志进行交流。下一步,将按照德才兼备和人岗相适等原则,科学合理有序推进科级干部选任工作,配齐配强重要科级领导岗位;建立干部选任工作和两个序列职务晋升常态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

  (3)干部到龄未退休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巡察工作结束后,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对到龄科级及以下干部在当月即办结退休手续,截至目前共办结47人(市局19人、分局28人)。持续严格执行干部退休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年度退休计划,对将退休的处级干部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科级及以下干部在达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提供退休材料、达龄当月办结退休手续。

  (4)干部任免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将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告协调,努力完成巡特警支队等更名后的重新任职;将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选任,优化交警支队科级干部配备,并进行重新任职。

  (5)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有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就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进行研究,明确涉及人事议题需要回避的情形,由政治部提出回避事项,驻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局领导遇有本人需回避的事项要主动提出。

  8.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申请撤销相关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机构设置的调整。

  9.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1)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3月13日,系统党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会,邀请市直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长王志强作专题辅导讲座;系统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在会上就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基层党支部创星达标、发展党员、换届工作等进行辅导。制定《2019年市直公安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于4月11日召开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市局机关党的工作,部署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并签订《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实际修订《中共泉州市公安系统委员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项目清单》,认真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在季度机关党建督查期间,有计划安排基层党务干部进行跟班学习,学习先进支部的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刑侦支队第三党支部、技侦支队秘书科党支部、看守所第一党支部及警卫处、治安支队、户政支队、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和车管大队、出入境支队、监管支队、拘留所、戒毒所、警保处等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4月1日至4日,系统党办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经督促整改,截至目前,交警支队丰泽大队第五党支部、看守所第一党支部及交警支队泉港大队、经侦支队、户政支队、技侦支队秘书科、外联办、巡特警支队综合科、出入境支队、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和车管大队、监管支队、警保处、禁毒支队、油城分局、戒毒所等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党建材料存在造假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系统党委机关党建约谈提醒机制,2019年3月28日至4月3日,由分管局领导对涉及党建材料出错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抓好整改。

  (4)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着力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限。办公室、技侦支队秘书科党支部已及时更新了党务公开栏内容。禁毒支队、办公室、技侦支队秘书科、交警支队等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新修订《党章》,对党员活动室、党建室上墙内容进行更新。其他相关单位党组织也即知即改,迅速按要求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所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创先争优氛围不浓

  整改进展情况:扎实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选树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第十三轮“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纳入局属单位考评内容,认真做好2019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的推荐上报工作,已于今年2月份择优向市直党工委推荐报送市局政治部党支部、鲤城交警大队一中队党支部、特警支队一大队党支部等一批具有我市公安特色的党建重点项目,并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层层分解任务,持续做好党建项目化工作,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

  10.关于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新修订了《中共泉州市公安系统委员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项目清单》,规范发展党员、换届选举、收缴党费等工作,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2018年10月3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单位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系统党委建立每季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发展党员工作。2019年3月4日,及时召开系统党委会,研究4名预备党员转正和1名同志恢复党员权利事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系统党委组织各下属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截至目前,看守所第一党支部和市局警保处、治安支队、经侦支队、出入境支队以及油城分局、泉港交警大队等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2)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要求系统党委、各二级党委提前6个月提醒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要从严把关。各相关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其中,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车管大队党支部和看守所第一党支部已于2017年至2018年间分别完成换届工作,办公室、监管支队、外联办、户政支队、警卫处、巡特警支队综合科、刑侦支队第三党支部及时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均已完成整改任务。2019年4月2日,市局党委会专门听取系统党委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要求系统党委在6月份完成换届工作。5月28日,系统党委已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共泉州市直公安系统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的请示》,并起草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党支部、看守所第一党支部及警保处、监管支队、戒毒所、油城分局等单位党组织即知即改,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教育,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出入境支队、警卫处、户政支队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截留、坐支财政收入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领导主动带队到市财政局沟通,已将租金、利息、罚没款等各项收入共1562.89万元上缴市财政。交警支队已于2019年3月8日将2015年至2018年3月收入的银行利息188565元上缴市财政。今后,我局将认真落实财务核算有关规定,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党委坚持即知即改,迅速组织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其中,市局机关于2018年清退5224508元,包括机要人员补贴10560元、信访补贴67470元、打击“盗抢”犯罪工作组办案奖励490999元、夜餐补贴4655479元;油城分局先后于2015年8月、2018年11月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14578元、64350元;交警支队及下属6个交警大队已于2018年3月后停止发放洗涤费、理发费和游泳卡等,并于2018年6月前清退2015年至2018年3月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1671920元;市看守所于2018年5月清退违规发放的刊物稿费、夜餐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共计532352元。各相关单位均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重新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滞留结余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整理汇总罚没款、暂扣款账户中不属于罚没款、暂扣款的结余资金项目,分类分项归集,并检查相应资金项目是否发生变动。二是单独设置科目核算结余资金,与罚没款、暂扣款科目严格区分。三是逐项确认资金用途,对于项目未完成的结转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量减少资金沉淀;对于确实属于项目已完结的结余资金,及时上交市财政。

  (4)公车私用

  整改进展情况: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督察支队持续通过12389举报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于今年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网上督察,共调取78辆公务用车行车轨迹,查看入库情况,对异常情况核查到底,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5)费用列支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警保处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对接待费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表,会议费无会议预算、决算、签到表等手续不完整的情况,坚决不予报销。2018年12月14日,警保处组织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支出等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制度。2019年3月29日,市局下发《关于清退社会化培训等费用的通知》,组织市局机关参加社会化培训人员于3月31日前将违规报销的培训费及差旅费共计723192.5元退缴至市局银行账户;对市局机关人员违规超标准报销的一等动车票差额共计5542.59元,已全部退缴。交警支队、市看守所相关人员违规报销的差旅费878.5元、150元已全部退缴。

  1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1)存在重表象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按照《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要求,于今年3月26日召开市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担当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效。截至目前,系统党办已督促户政支队、出入境支队党支部和刑侦支队第三党支部完成整改工作。今后将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落实约谈提醒制度,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

  (2)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存有特权思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选取近三年查办的我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汇编成《全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下发至全市公安基层所队作为警示教材,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二是大力推动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和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对党员干部和民警敲警钟、打防疫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民警增强法纪意识,反对特权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查处的民警违规查询问题进行调研剖析,深入查找原因,提出防范对策,同时加大对民警违规查询问题和数字证书保管不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问责。四是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制度检查和宣传,定期发送安全管理短信和内网弹出窗口予以提醒,今年3月起在线上常态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漏洞和隐患扫描,对部分疑似异常使用公安数字证书的情况进行核查,逐步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近期,以海防支队转制为契机,在该支队组织开展了公安信息安全宣传。五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各信息查询系统的日志审计功能,目前已完成智能感知大数据平台的PKI和人像识别双重认证升级,各主要应用系统也已完成与安全审计平台的对接,同时在系统登录界面设置警示提醒。

  (3)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将63笔计538.23万元的暂扣款逐一落实到治安、刑侦、经侦、禁毒、巡特警支队5个具体办案部门,要求限期妥善处理。至今已办结55笔746655元(其中追缴35笔119614元、退还20笔627041元),其余暂扣款也正按照法定程序抓紧处理中(其中1笔451万余元暂扣款的当事人现居住在境外,经联系,其本人短期内无法回国处理,将持续跟踪落实)。二是健全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于2018年11月组织对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考评,全年入库49632件、入库率为100%;随机抽取有涉案财物的案件662起,及时登记入库580件、及时登记入库率达87.61%;随机抽取标记为无需、暂缓入库的涉案财物117件,符合条件101件,未按规定入库的16件。针对未按规定登记和不符合暂缓、无需入库情况的,责令责任单位及时抓好整改。此外,加快推进泉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有效杜绝涉案财物遗失、挪用、损毁、超期处置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目前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已投入使用,跨部门办案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正在鲤城分局试运行,年内将在全市推广。

  (五)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16年至2018年我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梳理分析民警违纪违法的规律特点,查找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防范对策。二是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函或监察建议函的方式,督促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单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案后整改,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堵塞队伍管理漏洞。2018年5月以来,共向4个发生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函或监察建议函。三是李伙金同志于2019年3月18日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围绕抓好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分管、挂钩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四是将各级党组织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市局机关党建考评内容,促使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抓早抓小,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人次、第二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2人次。落实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共61人次,占“四种形态”总人数的96.8%。

  14.关于压力传导逐级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局党委认真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于2018年10月31日修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承担的25项、6项、6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8年5月,由市局领导带队,组织对设立党委的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题检查,移交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各分、县(市)公安局和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于2019年3月31日前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认真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从5月开始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题检查。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典型案例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和民警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今年来共10次向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发送包含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和廉洁格言警句等内容的廉政短信,增强全警的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三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约束,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科级以上干部5人。督促鲤城分局、惠安县局对近年来发生的领导干部和民警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日常警示教育。

  15.关于监督执纪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组加强与督察、审计、信访等辅助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对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和制约,实现精准发现、精准查处。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发现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组织调查处理。2018年5月以来,驻局纪检组共接收群众信访件24件,对检控类初信初访百分百办理。二是开展驻局纪检组“每周一学”活动,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实践锻炼,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办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政策、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水平和审查调查能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处理细节。建立内控机制,由审查调查组组长、审理科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案件进行层层把关,切实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积极适应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参照省公安厅做法,明确由政治部承担协助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驻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组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六)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4月以来,根据实际需要,将综合管理机构7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同志调整到执法勤务机构,并对交警支队5名同志进行交流。下一步将对除专业技术、特殊岗位外的监所、交警等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岗位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分批次进行轮岗交流。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发现轻微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紧盯执法环节,严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犯法问题,大力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随意拆案造假、冷硬横推、刁难群众和泄露警务信息、公民个人信息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组织对我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业务规程》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清算、核算、配置、处置等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新购、调拨、报废和更新等相关审批程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目前已收回对外出租的局属产权店面1间,其余已出租店面待产权重新划拨后将及时进行房产报备,并严格按有关规定纳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所有房屋出租收入一律上缴财政。五是针对台商区交警大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交警支队已研究决定对责任民警行政警告处分,对两名协勤人员予以辞退,并于2019年3月18日制定《泉州市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定(暂行)》,进一步明确辅警在参与处理交通事故时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关要求和禁止事项等;迅速组织开展辅警人员“忠诚履职、文明执勤”教育整顿活动,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六是针对个别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敷衍了事问题,责令户政、法制支队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目前均已上报排查结果。

  17.关于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1)城安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和科目二驾考系统项目商务评标办法设置不符合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条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业务骨干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主动与市采购办、市采购中心对接,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今后项目采购、实施及运维保障工作合法、合规、合理。二是交警支队迅速组织对招投标的科目二驾考系统项目进行自查,同时组织涉及招投标、采购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认真落实市局党委于2018年7月23日制定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新时代科技信息化工作的决定》,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方案论证、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化项目采购建设管理流程,切实打造科技信息化“阳光工程”。

  (2)部分小额工程项目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交警支队迅速组织鲤城、丰泽、泉港大队对2014至2018年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对2015年制定的《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19年3月21日举办工程建设业务交流会,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和水平。

  (3)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由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采购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邀请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运维人员现场授课,讲解政府采购制度的最新要求,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2019年初,市局已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器材纳入2019年政府采购机关预算,严格按预算申报执行政府网上采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经调查共处理相关人员24人,其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立案1件,拟党内警告处分1人(正在按程序报批);对支部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1人、谈话提醒11人。

  拟党内警告处分1人:泉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林万通(因公车私用问题,已报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待批)。

  已诫勉谈话1人:系统党办主任张隆忠(因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干部任免不规范的事项

  存在问题:2015年交巡警支队更名为交警支队、特警支队更名为巡特警支队后,局党委未对相关科级干部重新任命。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局原计划结合下一步的干部选任工作,再对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更名后的科级干部进行重新任职。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告协调,结合我局干部选任工作,对交警支队、巡特警支队相关科级干部进行重新任职。

  整改时限:2020年5月31日前

  ()关于电信诈骗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的事项

  存在问题: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群众损失数上升,部分安溪籍人员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问题仍未根除

  未完成整改原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欺骗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打防管控工作需长期坚持。

  下一步整改措施:1.紧紧围绕两降两升工作目标,在防骗预警、劝阻、紧急止付等防控工作上综合施策,全力降低发案、减少损失;进一步加大宣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骗意识2.深化安溪重点地区整治,坚持综合治理,再研究出台一系列的硬措施,严厉打击、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我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虽然经过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要解决好一些复杂、长期积累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今后,我局党委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深入清仓起底,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80282;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1035767829@qq.com。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