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必须拔除“黑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19-01-18 07:43

  一车车工业废渣肆意倒进违规挖掘的深坑,一根根工业排污管道直插“母亲河”,空气刺鼻、水体污臭、庄稼绝收,村民怕被殴打敢怒不敢言,记者实地采访开展舆论监督却遭村干部围堵并被恐吓“走不出村子”,县环保局副局长祭出“县长都管不了”的说辞来回怼举报……前段时间,山西省洪洞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事件曝光并受到严肃处理,人们不仅震惊于上市公司公然违法排污,更对当地干部给环境生态领域涉黑涉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愤慨至极。

  洪洞的问题很典型,但绝非个例。违规排污、滥采滥伐、非法挖沙……曾经一段时间,一些企业与个人在生产活动中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令人发指,由此而衍生出的“山霸”“林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在一些地方气焰也颇为嚣张。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在于不少生态环保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背后都不同程度有大大小小的“保护伞”,甚至还不乏“大伞套小伞”“伞中伞”等错综复杂的“护黑”问题。不法分子仗着权力“靠山”,恣意践踏绿水青山,甚至不惜以“打”开路,打出声势、吓出恶名,导致问题丛生,许多破坏生态案件久拖不决。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甘于以权为“伞”、荫蔽污染,其动因无非是个“利”字。有的是贪图直接经济利益,谋求鼓起个人腰包,通过为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提供权力庇护换取“保护费”,甚或暗中持股分赃共肥,让“猫鼠和谐”大行其道;有的是捞取政治资本,美其名曰“为了经济发展”,明知不法企业污染环境,但却只顾“个人政绩”,为日后升迁铺路,选择有乱不查、以罚代管、淡化处理,危害一方、遗患无穷;还有的是求得平安无事,得过且过,生怕得罪黑恶势力,伤及自身,于是选择包庇、掩护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种种利益驱动之下,腐败贪欲与扭曲的权力观、政绩观紧紧缠绕,出现公权力为污染“背书”、监管者给违法者“打伞”的乱象,致使很多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积重难返,最终损害的必定是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财产。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治山治水首在“治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2018年多起为破坏生态环境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被严肃查处,无疑向全社会释放鲜明信号:谁敢给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手当“保护伞”,就必须坚决拔除、决不手软。

  作者:薄鲁晖 庄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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