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真学真懂 学好用好新《条例》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09 17:03
这是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新《条例》的一个场景。

    “《条例》修订有哪些意义?新修订的《条例》亮点在哪儿?新在哪儿?严在哪儿?”11月6日,在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内举办了一场新《条例》专题党课,泉州市纪委宣传部部长林国章对《条例》修订前后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台下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全神贯注聆听。

    这是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新《条例》的一个场景。

    新《条例》正式实施后,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教育贯彻活动。

    带头学习新《条例》,泉州市纪委监委制定了专项学习方案,全面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举办清风悦DU·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讲堂、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等,以上率下带动全员覆盖,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把新《条例》作为“大学习”的重点内容、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此次修订《条例》,是在总结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制度上的与时俱进……”日前,在安溪县城厢镇政府会议室,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林志炼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新《条例》的宣讲。这是安溪县纪委监委开展“学《条例》明规矩 守底线”主题巡回宣讲活动中的一幕。

    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宣讲的基础上,围绕《条例》“新点”、本地违纪案件“痛点”、基层党员干部“盲点”等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结合各自实际在全市开展新《条例》宣讲活动。

    安溪县开展全覆盖式巡回宣讲活动,举办7场科级干部现场宣讲,并将授课影像刻录成光盘分发给各单位组织学习;鲤城区组织中青班学员开展组织生活会学习新《条例》、分享学习体会等;丰泽区、洛江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将学习宣传范围延伸至基层普通党员、村干部等;驻市发改委、工商局、文广新局纪检组等在自学新《条例》基础上,带头在综合监督各单位进行宣讲……

    “通过集中宣讲将《条例》要点传递给驻在单位的党员干部,这既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需要,也是发挥派驻优势、抓早抓小,确保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的要求。”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常务副组长王瑞珠表示。

    随着新《条例》宣讲活动全面铺开,全市范围内再次掀起学习热潮。

    “恭喜您完成答题,本次得分100分,您所在单位目前排名第二位……”近日,一场覆盖晋江市党员干部的新《条例》网络知识竞赛在晋江市引起了强烈反响,仅仅20天时间,累计27万人次踊跃参与了答题。

    为了巩固学习效果、增强学习自觉,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组织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敦促党员干部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把握、提升运用水平。

    “此次举办知识竞赛,通过以考促学、以赛促廉,在党员干部中营造了学习党纪国法、敬畏党纪国法、遵守党纪国法的浓厚氛围。”晋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线上线下齐互动,多形式多样化对新《条例》进行解读宣传,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

    南安市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推出“掌上微课堂”学习活动,通过微信“每日一学”提醒党员干部利用点滴时间熟悉并掌握新《条例》内容。

    永春县、惠安县等将新《条例》学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看守所、观看电教片,以案为鉴,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基础在学,关键在管,核心在守。”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将新《条例》学以致用、贯穿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中,并把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推动新《条例》贯彻执行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