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精准发力强化涉农资金督查实效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2-07 11:46
永春县林业局横口工作站原站长康进京涉嫌贪污姜埕村、贵德村、福德村等3个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205007.80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东升、副局长王兆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组长许金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永春县林业局横口工作站原站长康进京涉嫌贪污姜埕村、贵德村、福德村等3个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205007.80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东升、副局长王兆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组长许金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这是泉州市开展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督查,严格执纪问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泉州市纪委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围绕水土流失治理、现代渔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下经济利用等4个项目,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问题105个,已整改83个,正在整改22个,启动问责24人。

    同时,泉州市纪委建立督查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倒查“体检”,对问题线索大起底,深入自查自纠;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引导各部门条块结合、精准对位,对涉及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形成“问题清单”。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泉州市纪委组织对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6个县(市、区)开展重点抽查,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22个需跟踪督办的问题及5个需督促问责的问题,要求有关县(市、区)进一步剖析问题成因,用好问责利器,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此基础上,泉州市纪委要求各责任部门针对督查发现的体制机制、普遍性的问题,建章立制予以规范指导,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保障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有效畅通。

    同时,泉州市还将把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问责情况,纳入2016年度责任制检查内容,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提升涉农资金督查实效。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