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开展纪检监察队伍选人用人工作检查
来源:丰泽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4-29 09:55
丰泽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开展纪检监察队伍选人用人工作检查。

    根据泉州市纪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的通知》,丰泽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对照通知内容,对委局2011年换届以来的选人用人工作(包括机关、派驻机构),逐条逐项地开展自查。据检查结果显示,该区始终坚持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在强化思想认识方面,专门召开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会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会,坚持每周一课、每月一评、每季一讲“三个一”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中央、省、市纪委法规文件,并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规范。

    在落实制度规定方面,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标准,严格履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相关程序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制度。2011年5月,经过严格考核、认真选拔、反复酝酿、上下沟通,区纪委班子成员和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配齐到位,委局机关提拔2名、新进5名、交流提拔2名。2012年10月,调整委局机关11名干部,本委提拔7名,2名同志调任重要岗位,新进3名,进一步选优配强班子成员和各职能室负责人。

    在加强查核问责方面,根据上级精神,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对选人用人工作中易发多发问题进行总结,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干部群众最为关心的选人用人问题加强查核,并针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杜绝“灯下黑”现象。尤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干部,换届以来查处问责纪检监察干部3名。

【责任编辑:林丹霓】